来源:案管室 发布时间:2021-08-11 18:01:33 阅读量:6552
日前,永年区纪委监委对永年区公安局刑警四中队原中队长徐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斌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高占江违法案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在办理纵火案件时曲从私情、私利,在侦查期间向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通风报信,明知王某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而不采取任何侦查措施,反而利用职务便利帮其调解,让受害人停止控告,将案件长期搁置不侦查不处理,致使王某某团伙在之后又参与多起犯罪,逐步发展成为涉黑犯罪集团;在办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时,曲从私情、私利,故意对嫌疑人的关键犯罪事实及关键证据立而不侦。徐斌上述行为涉嫌犯徇私枉法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邯郸市永年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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