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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纪委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1 17:26:44 阅读量:4033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档案管理的规范,依据《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纪检监察档案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其中包括本机关的会议、审查、审理、信访、研究、教育、执法、党务、组织人事、财务会计、机关事务等方面的材料。其范围可分为案件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2、归档程序。需归档的材料不论时间长短,均应在结案年度归档。根据“谁办理,谁立卷”的原则,案件承办科室应将当年结案后整理完毕的案卷,在次年第二季度初移交档案部门。需归档的文书、会计凭证、声像、实物等材料,根据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材料所属科室整理完毕后,在次年的第一季度末移交档案部门。归档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制作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随卷交档案部门,一份留本科室备查。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经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做好移交手续和归档工作。要严格检查,发现装订不合格的案卷和或资料不完整要重新整理,保证档案归档的完整和正确。

3、日常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科学管理档案,使档案始终处于安全、整洁、完好状态。严禁涂改、撤换、污损档案。档案室严禁吸烟及明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防光、防虫、防潮、防火、防盗措施,以保证档案安全。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档案查阅

1、本委科室及乡镇纪委查阅案卷。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查阅人至少2人,科室主任或乡镇纪委书记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主管领导签字。可以复印被查阅卷和抄写其案卷所有需要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在案卷内划线、打叉和涂改,不得污损案卷。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填写复印页数和份数、抄写内容,查阅人登记签字。

2、外单位查阅案卷。凭正式介绍信和查阅人本人身份证明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查阅人至少2人,查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区纪委办公室主任、区纪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可以复印被查阅人或抄写其案卷所有需要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在案卷内划线、打叉和涂改,不得污损案卷。填写《查阅案卷登记表》。填写复印页数和份数、抄写内容,查阅人登记签字。

三、档案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密级案卷和材料,绝对不看;要时刻提高警惕,严守保密纪律。

2、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保证档案安全。

3、各种档案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案卷外出。因迎接检查等工作需要,确需将卷带离档案室的,由档案管理员携带。

4、查阅文件、资料、案卷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5、凡复印和抄写档案过程中剩下的草稿和废纸,要及时清理、烧毁,不留字迹

6、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失密、泄密和损失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保管期限为六十年,短期保管期限为十五年。机关文书、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纪检监察机关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案件的办理方式、干部管理权限、案件的查办结果以及社会、党内外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

 

附件:1、《查阅档案审批表》

           2、《查阅案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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