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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年区纪委监委案管室 发布时间:2020-08-28 17:46:27 阅读量:1231
张西堡镇闫胡寨村党支部书记赵同江向群众摊派费用,违反群众纪律等问题。赵同江在担任闫胡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闫胡寨村两委向机井承包管理者收取管理费,并允许机井承包管理者多收取群众浇地电费。2020年3月,赵同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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